笔趣阁 > 武侠仙侠 > 以君瑢之名 > 第五章 他说过要给我名分的!

而桃夭,也是一脸纠结的看着君瑢。

  不化形,他的君瑢姐姐就始终是一只白狐,虽然听的懂人言,也有灵智,但注定只是一只白狐!

  化形,之前的记忆可能就没了,可是现在有办法化形,桃夭又怎能看着君瑢当一只白狐呢?

  桃夭怀中的君瑢,也是同样纠结,化形,那么之前的记忆没了,她日思夜想的桃夭弟弟,可能就从此成为了过路人,彼此之间的过客。

  可是不化形,那她就是一只白狐!一只白狐,又怎么可能和她的桃夭弟弟长相厮守呢?

  一人一狐就这么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模糊不清的情绪,相互彼此的心中,其实都有一个答案,只不过谁也不提罢了。

  彼此都怕失去对方,可是有些事情是摆在明面上的,无法逃避。

  有些事情,无论是桃夭也好,君瑢也罢,这都是他们终将要面对,有些问题也终将要解决。

  “君瑢姐姐,我决定了,我要带你去找甘食树!让你重新化形。”

  桃夭经过内心深处的挣扎,也是在此时下定了决心!

  “咕咕~”

  君瑢的眼中多了一丝欣慰,随即摇了摇头。

  “君瑢姐姐,我知道你在想着什么,现在的你害怕失去记忆,忘了我,可是记忆失去了,还能找回来,可是重新化形,不是你一直都在期待的么?”

  桃夭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的平复了躁动的心情,老实说桃夭的心里还是有些暖洋洋的,毕竟他的君瑢姐姐还是很在乎他的。

  “啾啾~”

  君瑢这次的叫声,声音小了很多,她确实真的很想化形,以一个“人”的形式,陪在桃夭的身边,如果在以前,她会觉得桃夭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弟弟,需要人保护。

  可是放到现在,她由衷的觉得,当初那个爱哭鼻子的小弟弟桃夭,真的成长了,已经可以独挡一面了。

  十年之前,君瑢对待桃夭的感情,就是喜欢加宠溺。

  可是这十年之后,再次相遇之时,那种内心深处的感情,早已被某种不可言喻的情感替代。

  毕竟真的会有人不喜欢,一个等了自己十年,面容清秀,满眼皆是自己的小道士么?

  “君瑢姐姐,我就权当你同意了,明天你我就动身!”

  桃夭语气坚定地说道。

  “啾啾~”

  君瑢用力的点了点头,用着属于白狐独有的软糯声音,回应着桃夭。

  紧接着,君瑢便被桃夭抱在怀中,去山下集市游玩儿……

  再回来时已然是夕阳迟暮……

  一人一狐的身影,在夕阳下越拉越长,在某一瞬间,君瑢发现,她的影子悄悄地亲吻了桃夭的影子。

  君瑢在桃夭怀中啾啾的叫着,桃夭一头雾水,不明所以疑惑的看着白狐君瑢。

  这个时候,君瑢的眼底,划过一丝妩媚,也学着自己的影子,做了同一件事。

  今天晚上,空灵子做了好多好吃的,还特意拿出了一坛子十五年陈酿。

  师徒二人,推杯换盏,白狐君瑢,大口干饭!

  二人一狐,其乐融融。

  次日清晨。

  桃夭酒醒的最早,看着一旁还未醒酒,沉浸在睡梦中的师父,微微一笑,给师父披了一件衣服,磕了一个头,便抱着白狐出发了,寻找传说中的不死之国,寻找甘食树!

  这一人一狐,不过是骄阳赶路人,不过是寻着心上痕,不过是衣上沾了尘,不过是见她未回神,不过是清风染了眉,不过是青丝白发垂,不过是不知他是谁……

  “君瑢姐姐,这天色已晚,附近也没有客栈,你我在此地将就一晚?”

  桃夭耐心询问着君瑢的意见。

  “咕咕~”

  早已被困意席卷的君瑢,也没什么心思回应桃夭的话,柔若无骨的身子一抖,缩成一团,便倒在桃夭的怀中睡去。

  “咕噜咕噜~”

  赶了一天路的桃夭,刚想休息一下,可是肚子却发出了抗议,不过也对,白天除了君瑢吃了两支鸡腿,桃夭可谓久未进食,身子早就有些挺不住了。

  四下寻觅一下,砍棵树生个火,烤点东西吃,桃夭刚要拔剑出手,身后便传来一道焦急的女声。

  “等等,不要动它,它会疼的!”

  桃夭顺着声音看去,一女子,擦着月色,向他慢慢走去。

  那女子身着戏服,浓妆艳抹,素指丹寇指捻扇,玲珑水袖转芳华!

  “你是何人?我为什么不能动它?!”

  桃夭一头雾水,因为他并没有发现,这棵树,与其他树有何不同。

  “他……他是我的夫君。”

  那女子嘴唇微咬,轻轻说着,语气中听不出悲喜。

  “你说……他是你的夫君?什么意思?”

  桃夭望着眼前这位身着戏服的女子淡淡说道。

  “他……死了,我将他的骨灰埋在此处,在骨灰上面种了一棵树。”

  那身着戏服的女子,轻声叹了一口气。

  “他与你一样,是个角儿?”

  桃夭望着眼前的女子疑问道。

  “他的身份,岂是我这个戏子能比的?”

  桃夭听完此话点了点头,也不再言语抬脚刚想走,那女子便开口了。

  “他没牺牲前是清武皇都的镇北将军,一匹透骨龙,一柄霜寒剑,一式凝神斩,世人说他是杀神,笑他是草莽,讽他是匹夫,可是他不在乎,

  我也不在乎,我只知道他叫肖剑,他粗鲁,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我九岁被卖进百花楼,卖艺不卖身,直到他的出现,我与他初见之时,我才十七岁,

  那一夜,他喝了很多酒,一脚踹开了那“弱不禁风”的门。

  那一夜的我在床单上留下了一抹红,可是他的嘴里却还是念叨他亡妻的名字,那个夜晚真的很冷,他睡得很沉,我很想杀了他,但是又不敢。

  次日他在出征前,除了留给我一袋银子,什么也没有留下,后来见到他的次数多了,我才发现,他并没有外人传的那样不堪,

  他很喜欢我舞的那一首百花,渐渐地互生情愫,离别前他说了一句,“等我回来”。

  可是这一等,便是三年,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天人永别了,可是他说过,他会回来娶我的,他要给我名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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