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灵异 > 文明从野人开始 > 第二十二章 迁徙的决定

白岚部轰的一下子沸腾了,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呼啦啦全部围了上来,瞻仰大王的美貌,场面

        有点失控。

        野人们围着老虎整整谈论了两个多小时,从下午交谈到了天黑。

        每个人都很兴奋,他们的眼睛都是亮晶晶的,看着正在玩老虎爪子的白岚得眼神也是敬畏有加。

        好大的爪子,真的大啊。

        白岚爬上了老虎的头,揪住了老虎的两只耳朵,随着一声“起”,9个族人抬着老虎绕着部落转了三圈才放下。

        这算是一种原始的宗教祭祀,虎,是丛林的王野人的神。

        绕了部落三圈,虎的魂魄就会保护村子不受猛兽的侵袭。

        没什么科学道理,但是做完了这个仪式之后,部落就很少有野兽敢进来了。

        除了那些咯咯咯叫的野鸡。

        老虎被吊在村子里的巨树上,泰拿着部落最锋利的一把石刀从虎的喉咙划下,他伸手探进了老虎的胸膛,掏出老虎那血淋淋的心脏,递给白岚。

        “吃!”

        泰说道。

        白岚咬了一口,一股浓烈的腥臊味让他把胃里的饭都吐了出来。

        族人都在喊着,都在看着,他们都希望族长把这颗虎心吃下去,长成一头猛虎一样强大的男人,带领着族人战胜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古人诚,不可欺。

        白岚不敢犹豫了,他发起狠来,大咬一口,每一口下去就像是在吃刀子,心脏包裹的血浆喷的他满脸,浓重的腥味让他的肠道都在翻滚。

        他撕扯着,咀嚼着,吞咽着,每咬一口都面目狰狞,每吞一口都恶心欲吐。

        当他完完全全把老虎的整颗心脏吞进肚子时,族人爆发了一阵欢呼。

        他们恭恭敬敬地向白岚礼拜,为白岚祈福。

        白岚打着饱嗝对族人说道,“今晚我们过年呢!”

        女人们早就在部落烧好了锅,就等着虎肉下锅呢。

        一夜过去后,白岚部只留下一副血红的被剃干净的虎骨架,一张被刮干净的虎皮,它们都被撑开后放在太阳下晾晒。

        在虎皮旁边,是一连串像是干豆角一样的蛇干。

        无论多毒的蛇去掉头,取出内脏后,就是非常好的蛋白质来源。

        蛇头放在萝里,白岚掀开草叶一看,密密麻麻的全是三角形的蛇头,和绿豆一样的眼睛。

        两只狼和狐狸也被处理的很好,它们的皮正在被痴耐心地拿竹刀刮去脂肪和血肉,很快就能变成族人身上的衣物,它们的肉正在被泰熏烤,熏制之后就能长久保存了。

        很多族人都彻夜没睡,抓紧一切时间处理这些珍贵的战利品,部落的丰收时刻是少有的,在大旱的季节更是极为难得。

        白岚的腮帮子疼得很,应该是吃生肉用了太大的力,拉伤了肌肉。

        他走过几口陶瓮,在女人笑意盈盈地注视下,拿着木勺品尝了一口她们炖的汤。

        没有生姜、没有八角、没有大料、没有盐、没有酱油、没有辣椒,啥也没有,就是一锅虎肉汤。

        这样的食物,对于族人来说是一锅美味。

        对于白岚来说,他几乎难以下口。

        他强忍着肠胃翻来覆去的恶心,止住了想吐的念头。

        族人的生活不好过,是他这个族长当的不称职。

        他必须要带领族人走出丛林,去找到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耕种、养殖、冶铁、铸城、战争、祭祀、繁衍和发明……

        人族有这个潜力,在这个蛮荒的时代建立起第一个奴隶制国家。

        白岚所要做的,就是带领他们,跨越这历史上关键的一步。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等,等一场迟到的大雨,等一次万物复苏的生机。

        白岚部的狩猎还在继续,后面的猎虎行动白岚没有参加。

        吹箭筒这种武器适合偷袭,丛林野人应该是化作一个耐心的逗比,在老虎晒娃泡澡打哈欠的时候给它来上一口。

        像白岚这样大张旗鼓地满山坡找老虎无疑是错误的。

        他将箭毒木的汁液交给了泰,让他谨慎的使用这些武器,并要求车氏兄弟要牢牢保守这些武器的秘密。

        十四天后,白岚部点起的大火烧到了丛林深处,部落也被各种熊、豹、狮、狼、野猪和老虎等猎物堆满。

        毒素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部落狩猎的效率,那些拿着吹箭筒的部落勇士是收割丛林动物生命的死神,无论是多么强壮的猎物,被吹上一口后就立刻萎靡了,然后很快就流着口水死去。

        半个多月的狩猎,基本上清空了部落周围潜在的猛兽威胁。

        随后,白岚叫停了狩猎行动,箭毒木树汁也被族长重新收回。

        暂停了一个多月的部族公民大会再次被召开,这次参会的人是白岚部所有的人。

        白岚简洁扼要的说出了心中的想法,白岚部将要在下一个旱季来临的时候,离开这片丛林,去往一个更加适合族人生存的地方。

        可能要走很远很远……

        族长这种异想天开的决定极大的震撼了懵懂的族人,他们开始惶恐不安起来。

        可是,也有大部分人在沉默着,白岚第一次说他去丛林去寻找杀死虎的武器时,那时候,他比现在还小,族中没有几个人相信他。

        可是他做到了,带回来杀死虎的武器,丛林中的野人再也不害怕老虎半夜来拖人了。

        部落的水井、陶器、城墙和食物,哪一件不是族长异想天开的想法。

        白岚部的人都清楚,白岚部之所以叫做白岚部是因为他们的族长叫做白岚。

        有族长的地方,才有白岚部。

        白岚将这个举族迁徙的决定抛出来后,直接讲出了迁徙分三步走的计划。

        第一步,探路。

        第二步,确定目的地后,先迁徙一部分人过去,打好定居的基础。

        第三步,分批离开丛林。

        留给族人两个选择,要么跟他离开,要么留在丛林。

        野人的大脑都在抗拒迁徙这件事,祖先的经验告诉他们,迁徙对一个族群来说有多么大的风险。

        可是他们的心又告诉他,跟着白岚走吧,野人只有跟着这样的领袖,野人的生活才会变得好过。

        族人无疑是时代的弱者,他们质朴纯洁的眼睛同时流露出渴望改变自身期盼和对族群未知未来的担忧。

        于是他们迷茫了,如同丛林中迷路的小鹿,波涛中随风摇摆的小舟。

        看着他们小动物一样淳朴的眼神,白岚的心就又软了。

        他想倾听一下族人的内心,愿意跟他走的举手,不愿意跟他走的留下。

        他的话音落下,没有人说愿意,也没有人说不愿意。

        场面出奇的安静。

        劳累了半个月的泰,迟疑着慢慢举起了他的手,似乎举起了千斤重担,举起之后,就没再放下。

        他相信白岚,他支持白岚,始终如一。

        痴接着举起了手,此刻他必须支持族长。

        只有在白岚部他才感受到了以前不曾有过的尊重和信任,而这一切,是白岚给他的。

        他以前是一条被边缘化的流浪狗,现在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主人,一个让他准备追随一辈子的主人。

        车氏兄弟随后坚定的举起了手,接着是所有的伍长和士伍,他们的手高高地举着,坚定不移。

        还在犹豫的族人中,一对年轻的兄妹率先举起了手,然后围在他们周围的小孩也陆陆续续举起了手。

        最后所有的族人,无论是老人还是妇人,他们都举起了手。

        243只手举向天空。

        白岚的眼眶有些湿润。

        这些支持他的族人对他是一种无条件的信任,这是一股势,是部落与自然在艰苦的搏斗中蓄养的信任和团结养出来的势。

        那股沉甸甸的期盼让他又想起了他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全村的男女老少一起在村头送别他那一刻。

        青山不负我,我必不负青山。

        文明,从野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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